水質懸浮物含量超標是常見的現(xiàn)象,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標之一。粒徑一般在幾至幾百微米之間,包括不溶于水中的無機物、有機物及泥砂、黏土、微生物等。常用到檢測設備有便攜式水質懸浮物測定儀,臺式懸浮物分析儀等設備。 導致水質懸浮物含量超標的原因復雜多樣,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 物料和原料的影響:在生產(chǎn)過程中,使用的物料和原料可能含有大量懸浮物,如顆粒、固體顆粒物等。這些懸浮物若在處理過程中未能有效去除,將直接導致水質懸浮物含量超標。 廢水處理不當:廢水處理系統(tǒng)的不完善或運行不當也是導致懸浮物超標的重要原因。例如,生物處理系統(tǒng)可能因為生物群落失衡、溫度、pH值或氧氣供應不足而失效,無法有效去除懸浮物。 沉淀劑與混凝劑使用不當:在廢水處理中,沉淀劑和混凝劑的使用對于懸浮物的去除至關重要。若投加量不足或選擇不合適,懸浮物可能無法充分沉降和去除。 設備故障與維護不當:廢水處理系統(tǒng)中的設備如沉淀池、濾網(wǎng)等若出現(xiàn)故障或維護不當,將直接影響處理效果,導致懸浮物無法有效去除。 污水收集與處理工藝問題:污水收集系統(tǒng)不完善,如管道破損、污水滲漏等,會使懸浮物和雜質進入處理系統(tǒng)。同時,某些污水處理工藝可能無法有效去除懸浮物,或在處理過程中出現(xiàn)問題,如生物濾器堵塞、化學藥劑投放不足等。 針對水質懸浮物含量超標的問題,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解決: 加強源頭治理:從源頭上減少懸浮物的產(chǎn)生是解決超標問題的根本途徑。對于工業(yè)廢水、城市污水等污染源,應加大治理力度,提高廢水處理效率,降低懸浮物排放濃度。 優(yōu)化廢水處理工藝:根據(jù)污水的來源和性質選擇合適的處理工藝,并確保其正常運行。同時,加強設備的維護和更新,防止設備故障導致處理效果下降。 合理使用沉淀劑和混凝劑:在廢水處理過程中,應根據(jù)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沉淀劑和混凝劑,并嚴格控制投加量,確保懸浮物能夠充分沉降和去除。 完善污水收集系統(tǒng):定期檢查和維護污水收集系統(tǒng),確保其正常運行,防止污水中的懸浮物和雜質進入處理系統(tǒng)。 加強監(jiān)管和監(jiān)測:建立健全懸浮物超標問題的監(jiān)管和監(jiān)測體系,及時發(fā)現(xiàn)和處理超標問題。同時,加大對違法排污行為的處罰力度,提高違法成本,降低超標問題的發(fā)生概率。 實施末端治理:對于已排放到環(huán)境中的懸浮物,應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,如設置攔河壩、沉淀池等設施進行攔截和沉淀,或采用生態(tài)修復技術恢復水體的自凈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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